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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居民一封信

 

加入时间:2010-2-10 10:36:34 | 由香湾管理員发布 | 点击:495

居民同志们:
  新年好!
  首先感谢你们过去的一年里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在春节来临之即,祝居民同志们合家幸福!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历来都有燃放烟花爆竹增添节日喜庆的习惯。但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屡见不鲜,给节日气氛增添了几分忧伤,在珠海城区内也曾经有过悲痛的教训。为此,珠海市政府颁发了《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70号令:城区内严禁燃放、销售、库存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
  为活跃节日气氛,满足广大群众的要求,特设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专区和时间。燃放区域设定在香洲情侣中路生态家园东面靠海侧。并在该处设有多个烟花爆竹专卖店。燃放区内燃放时间为2010年2月13日至16日(除夕至新年正月初三)及2月28日(元宵节)。其中,2月13日(除夕)燃放时间为19时至次日凌晨1时,初一、初二、初三及元宵节燃放时间为当天19时至24时。其他区域和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
  现作如下温馨提示:.自觉遵守《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如有兴趣请到以上设定的区域和规定时间内燃放。
  2.在专卖店购买有质量保证的烟花爆竹,燃放时注意安全。
  3.看管教育小孩不得随意乱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香湾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