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台帐(第二阶段)
加入时间:2009-9-29 22:26:51 | 由管理员发布 | 点击: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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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
时间 |
主要内容 |
参加人员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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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4月21日 |
4月21日 |
开展对学习调研阶段“回头看”活动(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区委学习实践办) |
街道学习实践办 |
对比区委的部署安排,看学习调研是否做到形式活、内容实、效果好,党员是否全员参加学习培训;对比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看思想认识是否进一步深化,调研成果是否进一步转化;对比科学发展的要求,看党员干部是否形成共识,边学边做是否落到实处。重点对照“十个一”的工作要求逐一检查,查漏补缺,对没有完成的任务、效果不明显的工作,要及时进行补课。特别是要结合分析检查阶段查找问题,在先行梳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更认真、更细致地算一算发展科学不科学的账。通过深化算账活动,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
实践办 |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找准突出问题、完善发展思路,要围绕“四明确四查找”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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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 |
街道召开第一阶段总结暨转入第二阶段动员会议。 |
各单位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全体党员 |
总结第一阶段主要经验做法、收获和不足,部署第二阶段工作,明确要求。 |
街道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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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 |
各单位召开第一阶段总结暨转入第二阶段动员会议。 |
各单位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全体党员 |
机关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召开转段动员会;社区可以党(总)支部或支部为单位召开转段动员会。 |
街道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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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 |
广泛征求意见(5天左右) |
各单位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全体党员 |
1、个别谈话、座谈会、走访群众、发表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是与本单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机关、团体、社区、企事业等单位,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基层普通群众,具体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
实践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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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
开展谈心活动(5天左右) |
各单位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全体党员 |
实行“四个必须谈”:同一班子领导干部必须谈,直接的上下级之间必须谈,与本单位工作联系多、容易产生矛盾的财民必须谈,与同一支部或居住同一小区党员之间必须谈。 |
各(党)总支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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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
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各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
1、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
实践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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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
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
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 |
1、查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炼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工作要求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等; |
实践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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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个人分析检查报告 (副科以上党员领导要撰写个人分析检查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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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
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
各单位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全体党员 |
1、领导班子成员要在相互谈心,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征求意见和谈心情况,认真撰写发言材料,进行自我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
街道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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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
组织群众评议 |
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干部 |
1、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
实践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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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
各单位总结本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
办事处各部门、各党(总)支部、“两新”组织 |
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两新”组织写好本阶段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的报告报街道学习实践办。 |
实践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