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
加入时间:2009-8-18 23:02:04 | 由管理员发布 | 点击:
一、用工单位申请用工登记。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将有关要素录入电脑存底。
二、用工单位每月底前如实填报《用工单位缴纳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申报表》。
三、用工单位将庆缴纳的流动人员调配费,直接划入香洲区财政定点银行帐户。
四、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资纠纷先由企业内部调解,调解无效通知辖区街道劳动保障局、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及公安部门介入解决,以维护社会与生产经营稳定。
五、社保年审。由辖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社保年检表上核实用工人数并盖章加具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