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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鉴定

 

加入时间:2009-8-18 23:02:44 | 由管理员发布 | 点击:

一、合同制工人合同

(一)第一次签订本市合同制工人合同

1、失业证

2、单位接收证明

3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招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填写盖章)

5、劳动合同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并填写盖章)

6、免冠一寸相片1张

7、金湾、斗门区失业证须带户口簿原件

(二)招用失业职工

1、失业证

2、单位接收证明

3、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并填写盖章)

5、非本辖区失业职工需加意见后,调取及携带个人档案

(三)工人流动

1、市内工人流动表(填写盖章)

2、个人档案

3、劳动合同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并填写盖章)

(四)干部身份签订劳动合同凭干部介绍信

(五)市外招调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1、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股介绍信

2、招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

3、免冠一寸相片1张

4、劳动合同书(填写盖章)

(六)劳动合同解除

1、合同期满终止

(1)不续签劳动合同证明(必须注明自愿或非自愿)

(2)个人档案(包括劳动手册)

(3)免冠一寸相片2张

2、违纪辞退、除名、开除

(1)违纪辞退、除名、开除

(2)个人档案

(3)免冠一寸相片2张

3、双方协商解约

(1)双方协商证明(必须注明自愿或非自愿)

(2)个人档案(包括劳动手册)

 (3)免冠一寸相片2张

(七)劳动合同续签及变更

提交一式两份原劳动合同书

二、本市临时工、外来工合同签订鉴定

(一)签订手续

1、单位提交“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一式三份(盖章)

2、雇佣人员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本市人员除外)

(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单位出具解约证明,注明解约原因,雇佣人员要在证明上签名

注:第一次办理用工手续的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