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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备案

 

加入时间:2009-8-18 23:21:38 | 由管理员发布 | 点击: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口登记条例》。

二、备案对象:

公民死亡。

三、备案所需材料:

土、《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其它合法的死亡证明材料。

四、备案程序: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其家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

所注销其户口,派出所在办理的同时应收回死者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