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口登记条例》。
二、备案对象:
公民死亡。
三、备案所需材料:
土、《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其它合法的死亡证明材料。
四、备案程序: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其家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
所注销其户口,派出所在办理的同时应收回死者的《居民身份证》。